地區/月份 | 12月-3月 | 4月-5月 | 6月-9月 | 10月-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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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歐 | 氣候:位在北極圈內的冰島可欣賞到極光美景。 服裝:防寒外套及手套.毛線帽等缺一不可,特別是保暖的防寒衣物更是必備的唷!另外也要記得攜帶厚襪及防滑鞋。 | 氣候:4月中起白天漸長,5月中旬開始北極圈的雪開始融化。 服裝:日照變長,天氣有點冷,最好攜帶外套,而前往沿岸地區要帶雨具。 | 氣候:濕度低.日照長的舒適季節,北極圈6-7月為白夜季節,9月上旬起樹葉開始轉黃,9月起就是冰島極光的觀賞季節 服裝:6-7月白天日照強烈,晚上氣溫轉涼需穿著長袖,沿岸會有降雨機會需要攜帶雨具,如果去峽灣觀光,雨具也是必備。 | 氣候:邁入秋天,10月起日照時間漸短,氣溫急速下降轉為寒冷天氣。 服裝:攜帶毛衣外套等多層次穿著,進入11月則須預備禦寒用品。 |
英國 法國 | 氣候:大多為陰天但不致於到嚴寒過了聖誕節白天會開始漸漸變長。 服裝:天氣多雨,防水外套跟雨具必備,前往英格蘭北部或蘇格蘭請注意禦寒。 | 氣候:3月開始逐漸變溫暖,不過有時還是很冷,5月以後天氣轉為晴朗,日照時也變長。 服裝:雨具必備,要準備薄外套唷! | 氣候:多為晴天,濕度偏低,到了9月天氣轉涼。 服裝:早晚偏涼,要帶外套禦寒,9月開始會出現寒冷天氣。 | 氣候:10月起日照時間縮短,起溫下降多陰天。 服裝:雨具、薄外套、防水夾克為必備。 |
德國 奧地利 | 氣候:天氣嚴寒,氣溫零度以下,南部山區積雪,城市則少下雪。 服裝:攜帶禦寒羽絨大衣及厚外套等,穿著防滑鞋以避免道路濕滑。 | 氣候:天氣變化多端,忽冷忽熱,到了5月中開始變暖。 服裝:採取洋蔥式多層穿法,務必攜帶雨具及外套。 | 氣候:少雨乾燥,氣候宜人,7月下旬起起溫有時超過30度,9月進入秋天,氣溫開始下降。 服裝:攜帶薄外套及長袖襯衫以便應負氣候變化。 | 氣候:日照時間縮短多雨天,11月為一年當中最多雨的季節。 服裝:攜帶毛衣、級連帽上衣,夾克及輕便外套,11月起進入冬季,要做好防寒準備。 |
義大利 西班牙 | 氣候:多雨氣候溫暖。 服裝:如前往義大利北部及西班牙內陸需準備防寒衣物。 | 氣候:前往此區最好的季節,不過西班牙內陸有時偏冷,義大利北部則多雨。 服裝:比台北春天稍冷,需著長袖衣物,需攜帶雨具 | 氣候:白天高溫有時達到攝氏40度,注意避免曬傷中暑。 服裝:氣候白天炎熱晚上涼爽,最好帶一件長袖襯衫。 | 氣候:義大利的10月-11月為多雨季節,西班牙到了10月則開始變化。 服裝: 攜帶,夾克及輕便外套。 |
出門在外,衣著以輕便舒適,合宜合地為優,出國旅遊,不是開會,也不是來選美,毋需過於正式或華麗。因為歐洲氣候變化無常,早晚溫差大,而且有日照跟無日照溫差可達5度以上,故旅遊經驗豐富的我們建議『洋蔥式的穿著法』-衣服的穿著,用外加式會比較舒服。
冬天室內(遊覽車)皆裝有暖器,一但進入室內,溫度上升,脫會比較方便。若是ㄧ味的從內部加衣,那一旦進入室內(遊覽車),就如同表演脫衣舞,一件件往外脫。所以旅遊歐洲,一件保暖的外套是必要的。長袖襯衫、毛衣、夾克或厚外套、手套、圍巾、口罩、暖暖包(視個人需要攜帶)。因為氣候多變,一定要攜帶雨傘、雨衣或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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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盥洗用具 |
歐洲旅館不若東南亞或中國大陸旅館寬敞,豪華,應有盡有。基本上以乾淨,衛生為原則。基於環保的考量,
歐洲的旅館不提供牙膏、牙刷、拖鞋、個人衛生用品…等拋棄式的物品,敬請自備。
飯店房間內大多不提供煮水茶壺,請帶保溫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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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預約提行李 |
因為歐洲工資貴,故很多飯店不會有長駐性的行李員來處理團體的行李,因此必需透過旅行社的事先預約,才會人來提行李
(出國旅遊,請放鬆你的心情,不要太過急燥。或許要等一會,才能拿到行李,但這是你的權利。若是服務的好,請不要吝於給小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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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間大小不一 |
歐洲的飯店常有房間大小不一的問題,尤其是市區內的飯店,飯店會按照旅行社給予的名單來分房,絕無大小心,或對誰特別好。因為歐洲飯店如此多,領隊並無法確切知道房間的狀況(所以不要懷疑領隊對你不好唷)
團體房常常無法安排於同一樓層。若是希望能與親友同一樓層可請領隊代為安排,但需視飯店本身有無空房、或經全體團員同意做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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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星級及規模 |
除非遇到參展期間,本公司安排旅館皆以近市區三至四星級為主 (法國因稅金重,故三星級=四星級的飯店) 。
近市區的飯店原則上規模不大,飯店會比較有歷史且房間數不多,電梯更少,整體而言不似外圍地區或近機場附近的飯店來的豪華及新穎。 但勝在方便,能更快返回飯店休息~ 住宿飯店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測安全;勿在燈上晾衣物;勿在床上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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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水不足怎麼辦 |
歐洲很多市區有歷史的飯店,因為浴室的熱水是由鍋爐提供,故遇到晚間人多洗澡時,常會有熱水不足的問題(由其是很多團體入住時、以及冬天)。所以等到熱水在供應,可能已經過了幾小時了。所以給您小建議:第一請錯開人多用水的時間,第二您也可以於隔天早上洗澡,保證您不會有洗到一半,熱水不足的問題。
浴室內唯一排水處,位於淋浴設施或浴缸內,沐浴時請記得拉上浴廉,以免浴室地板濺濕,造成滑倒之危險。 |
電梯及其他注意事項 |
歐洲旅館電梯通常只能容納5至7人同時使用,這是正常情況,一旦超過限制就無法運作,另外樓層別代號與國內不同,使用時先確認方式。
鑰匙卡有時候也是電源總開關,通常位於進入室內,近門口的牆上,也請您確認是否反鎖設置,需 外出時記得攜帶。 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
飲食:早餐以飯店內享用美式早餐為主,一般飯店的早餐時間大都是從07:00開始(團體早餐用餐的時間及用餐的地點常會被安排與個人住房分開
歐洲民族習於夜生活,當地人早餐大部份在11:00才吃,下午又有午睡的習慣,午餐時間:為下午14:00;晚餐時間:為晚上20:00。因用餐時間關係,建議您可以準備一些餅乾等零食,帶在路上以免用餐時間還沒到,肚子已經餓了。
建議您多多嘗試,讓您充份體會當地飲食文化,才不虛此行!一般使用西餐(除了餐桌水),大多數的餐廳不提供礦泉水及飲料,若您要點用,敬請自費。(一般餐廳飲用水皆視飲料,同咖啡、茶皆需另外付費)。
至於中式餐點部份,在歐洲的的中國菜,口味上會比較偏老外喜好,也許跟您習慣的味道有些不同,且青菜種類較少,請多包含。
提醒您,用自助餐(buffet)時,請量力而為,餐廳人員隨時會補上,因為歐洲人的生活步調比教慢,所以請耐心等後,若將食物夾帶攜出,或以自備的水壺裝水、裝飲料,是一件非常失禮的行為。
飲水:歐洲自來水都是可以生飲的, 但是需留意,自來水只有冷水可以直接飲用(視個人體質而論),熱水是循還再利用的,不能飲用。
另外旅館浴室的水如果不能生飲,會在洗手台上有一個水滴的圖案,並寫上”STOP”或是”Aqua non ?portabile的字樣。
若您不習慣飲用生水,我們領隊也會帶您到休息站買水,但要注意,礦泉水分氣泡水叫做 aqua con gas;不含氣泡的叫做 aqua sin gas。
另外歐州大部份的旅館房間內是不提供熱水壺的,若您有喝熱水的習慣請帶保溫瓶。
由2006年11月6日起,所有從歐盟國家機場(包括倫敦希斯洛、法蘭克福、巴黎、羅馬及阿姆斯特丹)出發或在歐盟國家機場轉機前往任何目的地的旅客必須留意最新的手提行李限制。
所有從歐盟國家機場出發,或乘搭國際航班而需在歐盟國家機場轉機的旅客,必須留意以下的最新限制:
1.您攜帶任何液體或凝膠狀物體通過行李檢查關卡,您必須以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分別盛裝有關物體。
2.旅客必須將上述容器妥善放置在一個容量不超過一公升並可重新封口的透明膠袋內。一個容量一公升的膠袋的尺寸大約是20公分X20公分(8吋 X8吋)。
3.您可攜帶航班上必需及足夠的特別食品(例如嬰兒食品、因乳糖不耐症 (lactose-intolerant)而需預備的食品等)、藥物及其他經醫生證明的液體。保安人員會於行李檢查關卡檢查有關物品,並可能要求您證明有關物品為真確無偽或試飲所攜帶的液體。
4.由於手提電腦及其他電子器材有可能阻礙X光檢查,因此您必須將有關器材從手提行李中取出以另作檢查。
5.所有外套應脫下以作檢查。(所有口袋內物品請取出)。
?6.旅客可於禁區內的商店購買免稅液體商品。為能令您有一個安全及舒適的飛行環境,您所攜帶的手提行李尺寸(包括滑輪、手柄及附有的袋子)不可超過長56公分X寬36公分X高23公分(22吋X14吋X9吋)。
7.所有由倫敦希斯洛國際機場出發的旅客,每名旅客只可攜帶一件手提行李。
8.保安人員將沒收及充公任何於手提行李內不符合規定的物品。
9.我們建議您於機場辦理登機手續前整理好您的手提行李。如您需於任何歐盟國家機場轉機,您應於第一個出發城市預先整理您的手提行李。
10.請按照登機證上的時間儘速到達候機室,應於起飛三十分鐘前到達登機門,並於十分鐘前於機位坐妥等候起飛。攜帶幼童者、年紀較長者及輪椅旅客、頭等艙、商務艙旅客享有優先登機的禮遇。在登機門,航空公司將檢查手提行李的尺寸,超過規定者將改為托運,並須繳付超額行李費,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在飛機上不得使用行動電話和電子用品,登機前請先將行動電話關機,根據民用航空法第102條,搭機旅客於關艙門後至開艙門前期間,禁止使用個人電子用品,違反者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此外,搭乘飛機雖然快速安全,但是由於客艙內的壓力和濕度都和平地有所不同,加上空間狹小,因此可能會對某些旅客造成身體不適,,以下有幾點建議:
11.下降時若耳部及鼻竇感到不適,可利用吞嚥、咀嚼或張口動作來促使氣體流通。幼童可以給他們喝飲料或讓嬰兒吃奶嘴,以協助通氣,消除不適。
12.潛水後24小時內不要搭乘飛機。
13.如果會暈機,可預訂機翼附近的座位。
14.機上飲食要清淡,多喝水及果汁,少喝酒精及含咖啡因飲料。
15.低氧、酒精、低活動及睡眠等因素綜合在一起,會讓剛睡醒的人在猛然站起時產生暈眩。建議您在睡醒起身前,先做些手臂及腿部運動。
16.有需要請配戴一般眼鏡,不要戴隱形眼鏡。
17.客艙是公共場所,所以患有傳染病的人絕對不可搭機。
退稅規定
領隊會協助團員辦理退稅手續,但退稅成功與否,領隊無法保證或掌控喔!
❝ 何謂退稅
國家對商品課徵貨物稅以增加國家建設、造福當地居民,而對於外來遊客即有所謂的退稅規定。
❝ 店家辦理退稅
1.若消費商品在某國家或地區有稅金優惠時,一般需拿護照向店家表示非當地居民,並填寫退稅表格。
2.保留特約商店所開立的退款證明(Credit Voucher),表格與收據需保留,並問明退稅的規定及方法。
❝ 機場辦理退稅
1.需在機場或是國界辦理退稅手續。
2.海關人員為了確認辦理退稅的旅客,確實將所買的商品帶離出境,有時候會要求檢查行李箱,因此務必於行李 Check in以前,先到退稅海關櫃台辦理退稅,或者將欲退稅商品放在隨身行李,已備檢查。
❝ 如何取得退稅款項?:
有支票、現金、或直接匯款至信用卡等方式,先向店家詢問可使用方式。國際退稅組織(GLOBAL REFUND)是退還附加價值稅(VAT)的世界性團體。觀光客必須在明顯「貼有 TAX FREE SHOPPING標誌」內購物。結帳時則需記得領取發票與退稅支票(GLOBAL REFUND CHEQUE)。 退稅規定依各國而有不同,原則上一般退稅處理時間VISA卡為45天, MasterCard為30天。如果是到歐洲聯盟國家(英、法、荷、比、盧、德、奧、西、葡、義、希、瑞典、芬蘭、愛爾蘭14國)離開該國家後,還要繼續到其他歐盟國家時,就先不要申請退稅,需到離開歐盟國家的最後一站,才統一辦理退稅事宜
❝ 退稅證明
通常特約商店會開立退稅證明 (CREDIT VOUCHER)給消費者,記得要保留此退稅證明。「退稅方式」:目前大概分為『聯合金額退稅』或『單筆金額退稅』兩種,『聯合退稅』是指當您消費時,需把消費單據全部留下來,等到回國離境以前,再於機場退稅海關櫃台一次辦好退稅手續;『單筆退稅』則是於同一間商店內,刷卡消費累積達到規定的金額,商店就會主動把退稅的錢從消費金額中扣除,在結帳時可先看一看發票,確定有沒有退稅,一樣於回國離境前於機場海關辦理退稅手續。
❝ 辦理退稅
由於退稅時間是有一定時效的,且每個國家辦理方式及規定不同,最好於消費時先詢問特約商店辦理退稅的規定、時間及方法,以辦理刷卡優惠退稅。退稅處理時間VISA卡為45天,MasterCard 為30天。
❝ 加值稅 VAT(Value Added Tax)
若您是來自歐盟境外的國家,則可針對特定商品申請退稅,該稅稱為加值稅(VAT),佔商品售價的17.5%,但並非所有商店都有加入免稅購物之方案,在貼有 「Tax Free for Tourists」 字樣的商店購物有提供此服務,商店通常都設定最低的購買限額,您將需要於購物時出示護照並填寫退稅申請表格,填妥姓名、地址、護照號碼等資料,將該表格及發票於離開歐盟最後一個國家時,出示給海關檢查,須出示購買物為證。零售商店或退稅公司可能會索取手續費,該手續費將以購買價格的特定比例或特定價格從退款中扣除。退稅方式可選擇現金或是信用卡。現金可至退稅櫃檯辦理,信用卡則需填妥表格投遞至郵筒。童裝、書籍、學費、食品、住宿費和交通費用無法退還加值稅。
電話撥接注意事項
台灣國際冠碼+歐洲各國國碼+當地區域號碼(不須撥0)+電話號碼
例如:自台灣打電話到法國002+33+1+電話號碼
歐洲國際冠碼+台灣國碼+台北區域號碼(不須撥0) + 台北住家電話
例如:自法國打電話到台灣?00+886+2+台北住家電話
歐洲國際冠碼+台灣國碼+行動電話(不須撥第一位數字0)
例如:自法國打電話回台灣手機00+886+921台灣手機號碼
給予服務人員小費於歐洲是極為理所當然的表現,然而小費之收取非硬性強收,您可視領隊在行程中之表現,如表現佳可給予全額或再加給以茲鼓勵,如表現不盡理想,您可斟酌再給予。
❝ 紅線通關
入境旅客攜帶管制或限制輸入之行李物品,或有下列應申報事項者,應填寫「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
申報,並經「應申報檯」(即紅線檯)通關:
1.攜帶菸、酒或其他行李物品逾免稅規定者。
2.攜帶外幣現鈔總值逾等值美幣1萬元者。
3.攜帶新臺幣逾6萬元者。
4.攜帶黃金價值逾美幣2萬元者。
5.攜帶水產品或動植物及其產品者。
6.不隨身行李者。
7.有其他不符合免稅規定或須申報事項或依規定不得免驗通關者
❝ 綠線通關
未有上述情形之旅客,可免填寫申報單,持憑護照選擇「免申報檯」(即綠線檯)通關。
❝ 免稅物品之範圍及數量
1.酒2公升,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一磅,但限滿20歲之成年旅客始得適用。
2.非屬管制進口,並已使用過之行李物品,其單件或一組之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萬元以下者。
3.上列1、2以外之行李物品(管制品及菸酒除外),其完稅價格總值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
❝ 禁止攜帶物品
1.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毒品(如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大麻、安非他命等)。
2.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槍砲(如獵槍、空氣槍、魚槍等)、彈藥(如砲彈、子彈、炸彈、爆裂3.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未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許可,不得進口。
4.侵害專利權、商標權及著作權之物品。
5.偽造或變造之貨幣、有價證券及印製偽幣印模。
6.所有非醫師處方或非醫療性之管制物品及藥物。
7.水果禁止攜帶。
8.其他法律規定不得進口或禁止輸入之物品。
●入出境旅客如對攜帶之行李物品應否申報無法確定時,請於通關前向海關關員洽詢,以免觸犯法令規定。
●攜帶錄音帶、錄影帶、唱片、影音光碟及電腦軟體、8釐米影片、書刊文件等著作重製物入境者,每一著作以1份為限。
●毒品、槍械、彈藥、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禁止攜帶入出境,違反規定經查獲者,海關除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處罰外,將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等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懲處。
本須知僅供參考,法令若有修訂,應以最新法令規定為準。